通知公告
关于核实原糖加工能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5  来源:  作者:
  

各原糖进口加工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对2014/15年制糖期宏观调控政策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原糖进口加工企业行业自律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等部委工作部署,需对我国原糖进口加工企业原糖加工能力进行核实。请各企业按附表所列内容,详实准确填写(同时附上企业原糖加工建设相关核准审批文件复印件),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上报至中国糖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让梅   010-58568971-8903

传真:010-58568983   58568974

E-mail:csa@chinasugar.org.cn

附件:原糖进口加工企业加工能力调查表

 

                  中国糖业协会

                              ○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原糖进口加工企业加工能力调查表

企业(集团)名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设计能力(吨/日)

建设性质

投产日期

审批单位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注:如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扩建的原糖加工企业,请标明扩建前后加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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