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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1年商品流通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01.04.14  来源: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商委(财贸办、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机构改革和国家经贸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国家内贸局撤销,其行政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同时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司更名为贸易市场局。机构改革以后,国家经贸委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商品流通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淡化专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具体事务;加强政策引导,减少行政审批,逐步实现对全社会商品流通的宏观指导与管理。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定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的部署,2001年的商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继续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关于“商品流通要坚持为人民生活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根本宗旨”的指示精神,围绕扩大国内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增长这个中心,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新形势,调整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科技创新,发展新型营销方式,大力开拓城乡市场,尽快实现传统流通业向现代流通业的转变,充分发挥商品流通引导生产、指导消费的重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地方保护和部门分割市场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巩固成品油市场整顿成果,抓紧出台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煤炭经营秩序整顿;开展对酒类生产流通情况的调研,提出酒类市场整顿意见,并付诸实施;继续依法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屠宰场(厂)定点规划,制订屠宰技术标准,建立健全肉品质量监测与控制系统;进一步加强对拍卖业、旧货流通业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研究提出畅通流通渠道、破除市场壁垒的政策建议,制止行业垄断和价格无序竞争。

  继续会同中宣部等部门,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清柜台”、创建“购物放心店”、“放心街”、“放心市场”等净化市场、改善消费环境的各项活动。

  规范各类商品展览、展销活动,尽快出台对全国性商品展览、展销会的管理办法。

  二、进一步开拓城乡市场,扩大销售进一步研究影响城乡居民消费的障碍,提出有利于鼓励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近几年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部分居民工资收入提高的机遇,组织城乡市场畅销对路的商品,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进一步简化手续,配合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地扩大汽车等生活消费品的消费信贷范围,探索在农村进行大型农机具、大件耐用消费品分期付款的试点。

  继续总结推广工商企业做好市场营销工作的典型经验,推动工商联手共同开拓城乡市场,鼓励东部地区的商业企业到中西部投资办店、发展联营、输出管理,促进西部经济发展。在继续抓好潍坊、苏州、保定、漯河、绵阳五个开拓农村市场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年内在试点地区再召开一次开拓农村市场经验交流会。

  经过努力,争取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比2000年增长10%左右,生产资料销售总额增长12%左右。

  三、调整流通产业结构,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流通体制改革,调整流通产业结构,实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研究大型国有商贸企业发展多元投资主体和退出市场的机制及政策。

  对商贸类上市公司的经验教训进行调研和总结,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直属企业脱钩,发展一批包括股票上市公司在内的多元投资主体公司。

  通过兼并、联合、连锁、代理等多种形式,建立一批以资产或商品为联结纽带,主业突出、管理水平高、辐射范围广、竞争能力强的大型商贸企业集团。继续放开放活国有中小商贸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兼并、出售、关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商贸企业。

  在2000年国有商贸企业减亏30%左右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扭亏脱困工作的力度,力争2001年再减亏30%。

  四、加强市场分析预测,改革重要商品调控方式加强肉、菜、糖、化肥、钢材、汽车、煤炭、成品油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市场供需形势分析。逐步在肉、糖、菜等商品的主要产销区,建立能够及时反映市场供需、产销动态、价格变动等情况的信息网络系统,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提高预测的科学性,有效地引导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促进市场销售,提高农民收入。

  改革、完善市场调控方式,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总结食糖拍卖的经验,进一步改进“菜篮子”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和操作办法,提高储备商品的市场调控效果。在确保完成“九五”国家储备糖库建设的基础上,拟定“十五”期间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建设规划。

  继续与卫生、环保、质量技监、财政等部门合作,深入推进“三绿工程”(绿色通道、绿色市场、绿色消费),促进消费品市场调控由重点保障数量向提高质量为主的转变。

  五、加强批发市场建设,培育发展市场体系制订市场建设方面的法规,修改《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研究起草《批发市场法》。

  搞好重要商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布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研究制定全国性批发市场发展规划纲要。

  加强对现有批发市场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市场交易和运行规则。对没有建立市场交易规则等规章制度、没有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交易行为严重不规范的批发市场,分期分批进行整顿。

  选择一批流通规模大、辐射范围广、交易比较规范的重要商品批发市场,进行分类指导和改建扩建,重点是加强物流、配送、信息和交易系统建设,以达到扩大功能和增加科技含量的目的。

  大力培育市场中介组织,重点发展农民运销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农户”、“公司+经纪人+农户”等行之有效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形式,提高农业的后续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六、发展新型营销方式,推动流通体制与技术创新在继续加强管理和规范的基础上,连锁经营要从目前的偏重超市业态,向便利店、仓储商场等多种零售业态发展;从偏重直营连锁,向特许连锁等多种形式发展;从偏重商品零售,向多种形式的连锁服务业发展。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扩大现有连锁企业的店铺数量,力争在年内发展两三个超过千家店铺的超市连锁集团,数个跨省份开业的大型零售连锁集团。连锁企业销售额占全国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争取由目前的6 %提高到8 %以上。

  商品销售代理要进一步规范,一方面努力扩大代理商品的范围和数量规模,一方面积极实行佣金代理等规范的代理方式。培育一批代理销售功能与规模能够同大型生产企业相适应的骨干流通集团,实现工商之间的合理分工与合作,更好地为生产企业服务。

  把发展物流配送作为传统流通企业进行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流通企业现有的设施,发展、建设和改造各类商品的物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建设要同发展连锁、代理、电子商务等结合起来,提高物流配送的现代化、电子化、数字化水平。积极推动和发展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流通效率。

  网上销售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新型服务业的重要标志之一。

  要积极稳妥地发展网上销售,当前主要是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做好规划,打好基础,选择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试点。

  七、大力发展服务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加强餐饮等服务业的规划制订和行业管理,使其健康有序地发展。适应消费市场需求,开发以大众化为特色的餐饮服务市场,发展科学配餐、营养早点、家常菜,办好大城市的中心厨房、配餐中心,满足人们用餐和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求;大力发展安全、卫生、价格适中的经济型旅店,满足国内旅游业发展的需求;积极开拓美发、美容、照相、洗染等服务市场,向家庭服务、社区服务和为团体单位服务延伸;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保健服务、家教服务、休闲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促进家庭服务社会化、社会服务专业化。

  八、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准备工作加快有关商品市场准入、规范流通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起草工作。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重要商品的市场流通可能出现的影响进行分析,制定应对措施,提出对策建议。

  总结国内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试点经验,学习外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结合国情实际进行推广,培育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提高我国流通企业的竞争力。

  (信息来源:
原国家经贸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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